衢州三县(市)小学、初中招生方案公布!你家的学区变了吗?
| 招商动态 |2017-04-26
江山、常山、开化的小学、初中学区划分确定,你家的学区变了吗?
江山
今年江山市城区公办初中和小学招生遵循“统一报名录取,禁止择校收费,空余学额摇号,招生过程阳光”的原则,采用“统一报名,交叉监督”方式进行。
今年较往年主要在两个方面作了调整:①是民办初中自主招生比例有所提高。②是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条件适当放宽。
招生计划
城区初中的招生计划:
江山二中736人;城北中学644人;城南中学736人;城东实验学校168人;锦绣江山外国语学校(民办)504人;江山实验中学(民办)276人。
城区小学的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240人;中山小学264人;城北小学240人;城南小学352人;解放路小学132人;城东实验学校160人;文溪实验学校(民办)216人;恒泰学校(民办)144人。
报名时间
城区民办初中(锦绣江山外国语学校、实验中学)入学报名时间:5月6日~7日;
城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时间是5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2:00~4:30;
城区公办初中入学报名时间是5月20日~21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2:00~4:30;
学额有空余的城区公办初中、小学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是6月10日。
公办初中招生范围
江山二中
①实验小学毕业未被民办初中录取且具有城区户籍的对象;
②城南小学和解放路小学毕业未被民办初中录取且监护人房产在“景星路以北~景星西路以北”范围内具有城区户籍的对象;
③文溪实验学校与非城区小学毕业且监护人房产在江山二中招生相应区域内具有城区户籍的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对象。
城北中学
①中山小学和城北小学毕业未被民办初中录取且具有城区户籍的对象;
②文溪实验学校与非城区小学毕业且监护人房产在城北中学招生相应区域内具有城区户籍的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对象;
③具有双塔街道赵家片与丰足片和大陈乡户籍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
④具有虎山街道江山底村户籍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
城南中学
①城南小学和解放路小学毕业未被民办初中录取且监护人房产在“景星路以南~景星西路以南”范围内具有城区户籍的对象;
②文溪实验学校与非城区小学毕业且监护人房产在“景星路以南~景星西路以南”区域内具有城区户籍的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对象;
③具有虎山街道城南片与何家山片、清湖镇和碗窑乡户籍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
城东实验学校
①城东实验学校小学毕业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城区公办初中义务教育对象;
②文溪实验学校与非城区小学毕业且监护人房产在“江山港以东”区域内具有城区户籍的对象。
公办初中报名地点、材料、录取办法
(向上滑动查看内容)
报名地点
属江山二中招生范围的义务教育对象到江山二中报名;
属城北中学招生范围的义务教育对象到城北中学报名;
属城南中学招生范围的义务教育对象到城南中学报名;
属城东实验学校招生范围的义务教育对象到城东实验学校报名;
城南小学、解放路小学、文溪实验学校和非城区小学毕业具有城区户籍的无房对象到城南小学报名。
报名材料
①报名时携带户籍本、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具体房产说明请参照2017年城区小学招生方案中的“房产说明”。
录取办法
①各公办初中先完成招生范围内的义务教育对象录取;
②市教育局根据各公办初中接纳能力将“有户无房对象”安置到招生名额有空余的学校就读。
③如果在完成“有户无房对象”安置后,城区公办初中出现义务教育对象较大幅度的不均衡,则由市教育局征求义务教育对象监护人意愿,以“就近原则”调剂到招生名额有空余的学校就读。
民办初中招生工作
(向上滑动查看内容)
今年,民办初中继续面向全市招生,有意向就读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都可以参加统一报名。
如果报名就读两所民办初中的人数没有超出各自招生计划数,由该民办初中全额录取。
如果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由教育局公开组织“电脑派位”,通过派位的形式录取招生计划数的50%(锦绣江山外国语学校252人、实验中学138人)。招生计划的50%(锦绣江山外国语学校252人,实验中学138人)由民办初中按规定组织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的时间必须在“电脑派位”完成之后,自主招生的对象必须为填报该民办初中志愿而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自主招生过程中可采用面谈的方式,不得组织测试。
民办初中报名点分别设置在江山外国语学校和实验中学校园内,报名时应认真填写统一印制的报名表,只能选择1所民办初中作为就读志愿,并携带户籍本原件与复印件于5月6日~7日到意向学校报名。报名表须经家长和学生签字确认。
根据锦绣江山外国语学校申报意见,按具有城区户籍对象与非城区户籍对象分别电脑派位,拟招收具有城区户籍对象152人、非城区户籍对象100人。
根据实验中学申报意见,按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与非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分别电脑派位,拟招收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83人、非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55人。
公办小学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且未进入小学就读的适龄对象,这些适龄对象必须在2017年2月28日前取得城区户籍或2016年8月31日前户籍挂靠到江山城区。
公办小学报名和录取办法
城区公办小学的入学对象共有四类,请家长对照规定明确自己所属类别,携带户籍本、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相应地点报名:
第一类:有户有房对象。
按划片直接到房产所在地公办小学报名。报名材料经核实后,无特殊情况的,直接进入所报名的学校就读。户籍在双塔街道郑村村、和贤村、坳里村、灵泉村和上余镇迎宾村的适龄对象在城北小学就读。
第二类:有户无房对象。
到解放路小学报名。在第一类对象安置完成后,市教育局视各小学接纳能力,安置到相应的城区小学就读。
第三类:户籍挂靠对象。
到解放路小学报名。在第一、二类对象安置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小学接纳能力,安置到招生名额有空余的城区小学就读。
其它类:
招商引资投资者、驻江部队官兵、引进人才等特殊对象的子女。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填写申请表,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由江山市教育局按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19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招生办法有调整
(向上滑动查看内容)
今年,学额有空余的城区公办中小学继续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其中报名条件适当放宽,具体如下:
(1)报名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户籍和学籍信息。江山市户籍适龄对象应提供户籍本和学籍基本信息;江山市外户籍适龄对象应提供户籍本、学籍基本信息与本人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居住证截止日期为6月9日(下同)。
2017年是本市执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证条例》《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第一年,作为过渡期,江山市外户籍适龄对象的监护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视为符合条件。2018年起取消过渡政策。
②监护人在江山市城区有固定的住所。监护人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时间满半年及以上的租赁协议以及相关证明。
③监护人在江山市城区有稳定工作。监护人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此类对象还须提供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及以上的凭证)或领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且正常营业满半年及以上。
(2)录取方式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允许选取一所城区公办初中或小学入学报名;当报名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法确定录取名单。“电脑派位”时将邀请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人员及已报名的学生家长代表参与监督。
(3)时间安排
各校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方案将提前一周公布,报名时间为6月10日,地点在各学额有空余的学校。电脑派位时间为6月16日,录取名单将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开化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
公办小学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且未被各类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城区小学招生条件及材料
A类生:
①第一监护人和适龄子女户籍及住房(指已取得房产证,但包含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住户)都在城区小学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符合政策性规定的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并提供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军人、港澳台侨等)。
B类生:
户籍或者住房在城区小学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分两类:
①第一监护人和适龄子女户籍在城区小学学区范围内但自购房或自建房不在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非开化城区小学学区内户籍,第一监护人在城区小学学区内有自购房或自建房,且已取得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出生证、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C类生:
非开化城区小学学区内户籍,租住在城区一年以上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主要有两类:
①进城经商人员:第一监护人须取得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报名时提供户口簿、出生证、营业执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原件及其复印件,县外户籍还需提供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进城务工人员:第一监护人在城区务工的适龄儿童,第一监护人须在城区务工一年以上并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报名时提供户口簿、出生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证明、务工合同(证明)(含务工单位公章、详细地址、联系